公司以去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为由辞退我合法吗你好。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电脑录单员,因为今年公司效益比较好,我的工作量增加。每天都非常忙,感觉力不从心。我向公司申请调动岗位。公司不同意,我又向公司申请加薪,公司也不同意,后来我要求公司把我手里的工作分一部分出去。最后公司新增一台电脑说的是我实在忙不赢的时候叫别的同事帮我做一点,但是效果不明显。而且别的同事在帮我的时候出的错全都归我身上。后来因工资问题几次与经理发生争议。公司意予解雇我。但是理由是说我去年在工作中把价格弄错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不想给我补偿。去年公司的价格折扣是非常的混乱,在调去这个岗位之前同事就告诉我要小心,所以我都是很小心的,而且我在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都咨询了经理或是经手人的,现在公司都说是我弄错的,我说当时我都是问过他们,他们说给客户几折我就给几折,现在他们都不认,想叫我赔偿损失。还有就是如果说我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去年造成损失的时候公司就应该解雇我,但是当时我的工资没扣,奖金也没少。也没有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就跟平常一样,就连书面批评都没有,直到现在都过去半年多了,公司想解雇我了,才说我去年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请问我该赔偿公司吗?能拿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