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部位补充认定问题我家属于20…

申请工伤部位补充认定问题我家属于2011年5月4日17时45分下班途中被一骑车人(初中学生)撞倒受伤。2011年6月23日,成都市社保局对事故伤害已认定为工伤,但认定部位仅为头部,未对受伤的膝盖和腿部予以工伤认定。原因是医院初诊时仅对受伤较重的头部进行了诊断,未对受伤的膝盖和腿部予以诊断,造成工伤认定部位有遗漏。事发时,我家属双膝、双腿、双肘和头部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医生当时仅用手检查了双膝、双腿,只对其头部作了CT辅助检查,对受伤膝盖和腿部作了简单治疗。2011年5月17日,到成都市三医院复诊,检查情况为“四肢关节活动部受限”,诊断为:头皮挫伤、左膝盖软组织伤。去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