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项目名义收取钱后又中途把项目转…

以介绍项目名义收取钱后又中途把项目转给他人且不还钱。2010年,遇到一个周姓男子,此人声称可以介绍一个电影版权项目,且以诚意金的名义收取1万元,中途又以其他名义收取1万元,但为更大利益他又将该项目介绍给其他人,虽然此项目最终流产,但周姓男子一直未肯退换原来的钱,并且还赖皮说这钱是请他过来的辛苦费,现在我手上中途他确认有此事且说等项目完结后再退钱的录音,请问这事情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