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劳动纠纷是否有时效的问题?1.本人上大学时与东营某公司签订了一个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到公司就职,但要服务5年,如果违约,则赔偿培训费和违约金共2万元。2.到公司上班后又签了个1年半的合同,在干了1年的时候,本人不想干了,提出辞职并准备赔偿,但公司不放人,扣押着我的档案和集体户口,不给办理任何辞职手续。之后我没有再在那个公司上班,但由于没办理辞职手续,后来就业遇到不少麻烦。直到半年后,公司才说同意给办理辞职手续,但此时我已离开那个城市,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回去办理任何手续。3.从离开那个公司到现在已经3年多了,这期间了解到一点法律知识:当年公司没有及时追究我的违约责任,应视为放弃了追究我的权利?这意味着我可以不用再赔偿而要求公司为我办理遗留的相关手续吗?求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