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缴五金聘用营业员时说好不缴五金…

该不该缴五金聘用营业员时说好不缴五金,由于该营业员长期经常迟到早退,开单又经常出错,以前考虑到她的营销能力还可以,一直宽容。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她的确不适合,就开除了他。现在,她才要求补交五金,听说在劳动法上行得通,不知是否合理合法?如劳动部门非要公司补交,那公司有权利向该员工讨回以前多发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