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怎样分割和继承我的父亲1992年后一直未在家中居住,但户口和承包地在我家。(家中姐妹另外三人都陆续进城居住)户口未在农村、但近年听说老家有可能占地,其他三人都要回来分房子,分土地。(当年母亲去逝后,父亲把家中的钱,给二姐投资后,又另给了陪嫁。而二姐挣的钱是自己的。86年时妹妹只有16岁,家中当时只有四百元。在同组别人家借了一千多元,共投资二千元进厂。作为陪嫁、挣的钱也是自己私人的钱。而那一千多元的借款由我和父亲挣钱来回,后来1991年时家中只有我和父亲挣钱将旧房重建不久,父亲就走了,走时父亲说:\"二姐、妹妹得了陪嫁。我住房子,建房子向别人借的钱由父亲还。父亲走时未给我一分钱,因我挣的钱全交给了父亲。这一年年底别人到家里来要钱,我还了800元、现在我的二姐、妹妹要回来分房子,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当时旧房改建写的父亲的名字,就是我赠送给父亲的。虽然我前前后后在房子里用了很多钱,但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回来分房子本来就是应该的。当时他们得了陪嫁是家中有钱应该得。我自己挣钱来结婚是机不缝时,现在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法院将来会怎样来分割我的住房,希望得到大家在法律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