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请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对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一个简单的人生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双方均有过错。对方为故意增加医疗费用,重复无理就医。如已于甲医院做了CT等检查,两天后又到乙医院做了相同的检查。而且他由于基本无伤,医生都不买他账,所以他于乙医院只有检查费,而没治疗费、西药费等。请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对方这些明显不合理的医疗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请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对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一个简单的人生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双方均有过错。对方为故意增加医疗费用,重复无理就医。如已于甲医院做了CT等检查,两天后又到乙医院做了相同的检查。而且他由于基本无伤,医生都不买他账,所以他于乙医院只有检查费,而没治疗费、西药费等。请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对方这些明显不合理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