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这权利吗,是不是违法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医生,以前为了考试与医院签了一份协议,考过医师证要为其服务5年,但不签这个协议医院不盖章就不能考试,其合同规定如违约赔5万元,在这医院我工资才1000元,考试后,我提出辞职,他们医院开会研究同意,并叫我赔违约金5000元,我赔了,他们也开了发票,并将我以前助理证进行变更,到其他医院.现如今我考到的医师证下发,医院到卫生局把我考下来的证领走,并要求我赔5万元才肯给我证件,我想问,医院有权这样做吗,这医师证是我努力的结果,违约金也赔了,现在还扣我的证,让我很困扰,我可以告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