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希望帮助!旷工处理是否合理?您好…

急切希望帮助!旷工处理是否合理?您好,我上月22号跟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按照公司的规定是要做到本月月底,四月初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因家有急事就在本月21号旷工。公司除了按照先前规定把我整个月的绩效工资扣除外,还在我离开之后出台了另一个规定:把多拿的基本公司退回去(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当月基本公司,我多拿了8个工作日的钱).还告诉我因为我是旷工的,所以我的离职手续要从我旷工当天算起,再过多一个月才能办理.我想咨询3个问题.非常希望专家帮我尽快解答,万分感谢!1.我离开后公司才出台退回多拿的基本公司,在合同中也没有注明,这个是否合理?我是否要退?2.我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她能否不算,从我旷工当天起又再多出一个月才办理手续?3.假如不通过公司开任何证明,我能够自己去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