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网上公布丈夫婚外情来往邮件的咨…

关于在网上公布丈夫婚外情来往邮件的咨询!您好!我与丈夫李某2008年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2011年12月,我发现李某与同单位同事张某(已婚已育)有婚外情,发现了数封两人来往的电子邮件,之后,李某不仅没有对我进行道歉,反而理直气壮,认为自己做的有理,对孩子也不负抚养义务,一直放在我母亲处照顾,一分钱不拿,总之所有行为使人忍无可忍,2012年3月,我将两人婚外情的电子邮件公布在网上,并通过QQ朋友网给两人的好友,同事都进行了留言,并在天涯论坛上也发帖公布了两人的电子邮件,公布内容包括:电子邮件内容,两人姓名,公司名称,手机号,QQ号,及邮箱地址,没有添加任何虚假信息,没有写自己的任何评论,只是把电子邮件内容公布于众。现在李某已经被单位开除,张某闹自杀未遂,李某威胁我说张某家和其公司要告我,请问律师,我的做法是否触犯了法律?有什么对我有利的条件吗?